维权依据:
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立案告知书》(证监立案字 0372021092 号),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《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,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决定对公司 立案。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,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维权暂定时间:
截至2021年12月17日(含当日)持有海航控股的投资者;
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,尽快与我们联系:13183887399
注:上述索赔条件有可能会根据证监会日后出具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而进行调整;由于证监会尚未作出正式的处罚决定,现我们仅向投资者作维权索赔的预登记,如有处理结果我们会依据处理结果及时向登记的投资者发出通知。
我们代理了大批量的因为虚假陈诉而被股民索赔的证券纠纷案件, 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的前提条件下,投资者均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第93-95条相关规定并结合相关司法解释,向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股票索赔诉讼。
参加诉讼的流程非常简单,仅需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、签署委托文件、邮寄委托文件三个步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