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日收到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》(鲁证调查字[2020]18 号),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的有关规定,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。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》(处罚字〔2021〕35 号),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《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1-052)。公司及相关人员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〔2022〕1 号)及《市场禁入决定书》(〔2022〕1 号)
维权时间段:
2016年3月29日至2020年6月29日持有st金正股份的投资者;
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,尽快与我们联系:131 8388 7399.
我们代理了大批量的因为虚假陈诉而被股民索赔的证券纠纷案件, 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的前提条件下,投资者均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第93-95条相关规定并结合相关司法解释,向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股票索赔诉讼。
参加诉讼的流程非常简单,仅需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、签署委托文件、邮寄委托文件三个步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