维权依据:
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7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调查通知书》(编号:粤证调查通字 190135 号),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的有关规定,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第6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,如*终证监会以虚假陈述为由对海印股份予以处罚,因虚假陈述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均可提起索赔诉讼。
维权条件:
2019年06月12日至2019年07月26日之间买入,并在2019年07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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